控制“短命經濟”的管理政策研究
研究起止日期: | 2011.01~2012.12 | 成果水平: | 國內先進 |
成果第一完成單位: | 山東工商學院 | 項目負責人: | 夏鳳英 |
成果主要完成人員名單: | 朱福娟、鄭言等 | 成果驗收日期: | 2014-04-20 |
成果體現形式: | 論文 | 研究形式: | 獨立研究 |
知識產權形式: | 無 | 應用情況: | - |
知識產權內容: | |||
第一完成單位情況: | 單位名稱:山東工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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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意向與范圍: | - | 推廣形式: | - |
成果簡介
2010年4月,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在第六屆國際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大會上說,我國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國家,每年20億平方米新建面積,相當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鋼材,而只能持續25~30年。引發了人們對建筑物壽命的極大關注,全國各地暴露出的短命建筑現象讓人觸民驚心,規制短命建筑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原材料、能源、土地、水等自然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保證,人類進入21世紀,資源的匱乏問題日益突出,如何合理使用和節約能源,以保障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已成為全世界必須面對的課題。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也是我國面臨的一項重大研究課題。
在我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大背景下,短命建筑所帶來的是資源的巨大浪費和環境威脅,與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宗旨背道而馳。該課題項目的研究具有重大理論與現實意義。
該課題項目旨在通過對我國建筑壽命現狀的分析,剖析其原因和社會危害,進而找到進行規制的建議和對策。主要分為五個部分:
1、我國建筑壽命現狀
2、短命建筑的危害
?。?)短命建筑造成我國巨大的資源浪費;
?。?)短命建筑造成我國嚴重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
?。?)短命建筑造成政府公信力喪失;
?。?)短命建筑給我國社會制造很多"不和諧"因素,影響民生;
?。?)短命建筑還造成了城市文化傳承的斷裂。
3、短命建筑的原因
?。?)城市規劃缺乏科學性;
?。?)建筑的設計、施工質量低劣;
?。?)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績;
?。?)對建筑短命的問責不力;
?。?)建筑質量標準缺乏長遠性。
4、建設工程責任主體的義務與責任
5、規制短命建筑的對策
?。╨)完善《城鄉規劃法》,預防短命規劃;
?。?)完善建筑質量相關法律法規;
?。?)嚴格執法及監督力度;
?。?)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實行建設工程強制性保險制度;
?。?)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領域的誠信體系;
?。?)轉變思想,樹立節約資源和長遠發展的觀念。其中,關于規制的對策中,許多的建議具有創新性。
該課題研究成果立足于從制度上對短命建筑進行規制,將會對建筑質量相關立法的完善以及政府部門進行決策起到參考作用。對于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構建資源節約型社會、構建和諧社會將起到積極的法律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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